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下游产业报告

低空经济:从”能飞”走向”安全可运营” ——2026年中国低空经济进入安全治理与基础设施化新阶段研究报告

低空经济:从”能飞”走向”安全可运营”

——2026年中国低空经济进入安全治理与基础设施化新阶段研究报告

作者: 淞基科技(上海)有限公司、淞基信息通信研究院、淞基新一代信息技术网研究部

报告日期: 2026年10月




摘要

2026年10月,中共中央、国务院在《关于发展新质生产力的意见》中明确”在确保安全前提下,推动低空经济、商业航天健康有序发展”,将”安全”置于低空经济发展的前置条件,标志着我国低空经济正由”政策热、试点热”全面转入”安全治理与基础设施化”的新阶段。本报告认为,这一转变并非简单放缓,而是产业从”能飞”向”安全可运营”跃迁的必经关口:政策框架由部门试点上升为法律护航,产业逻辑由概念导入转向体系能力竞争,发展节奏由”抢跑放量”转向”先筑底、再放量”。本报告在系统梳理中央与地方政策脉络、万亿级产业基本面、适航审定与空域管理进展的基础上,重点剖析安全治理体系构建、低空基础设施化、跨城航路、标准互认等关键瓶颈,并结合广州常态化无人机血液运输航线等落地案例与国际对标,提出”安全可运营”的衡量维度和”筑底-放量”两阶段的实施路径,为行业主体研判节奏、配置资源提供参考。

关键词: 低空经济;安全可运营;适航审定;空域管理;低空基础设施;标准互认




引言

低空经济是2020年代以来我国着力培育的新质生产力代表与新增长引擎。自2023年中央经济工作会议首次将其列为战略性新兴产业,到2024年、2025年连续写入《政府工作报告》,再到2026年《政府工作报告》将其划定为”国家新兴支柱产业”,低空经济的战略地位在三年内实现了三级跳。与此同时,产业自身也经历了从概念热炒、地方试点、资本涌入,到机型取证、航线开通、场景落地的快速演进。

然而,产业规模的快速扩张与安全治理能力的相对滞后,构成了当前低空经济发展中最突出的结构性矛盾。2025年我国低空经济市场规模已达1.5万亿元,无人机累计飞行4530万小时、同比增长近70%,但监管模式、基础设施供给、适航审定力量仍难以及时匹配高频次、多主体、广范围的飞行活动。正是在这一背景下,中央在最高层级文件中将”安全”确立为低空经济健康有序发展的前置条件,民航局亦提出”管得住才能放得开”,并把”先载货后载人、先隔离后融合、先远郊后城区”确立为循序推进的基本原则。

本报告采用”政策-产业-治理-设施-场景-国际”的分析框架,试图回答三个核心问题:其一,低空经济”从能飞转向安全可运营”的内涵与衡量标准是什么?其二,当前制约”安全可运营”的关键瓶颈何在?其三,“先筑底、再放量”的路径应如何落地?报告全部数据与事实均标注来源,并在文末列示主要数据来源与免责声明,供行业决策与学术研究参考。




第一章 战略定调:从”政策热”到”法治护航”

一、中央定调:安全成为发展的前置条件

2026年10月,中共中央、国务院印发《关于发展新质生产力的意见》,明确要求”在确保安全前提下,推动低空经济、商业航天健康有序发展”。这一表述的落点极具深意:低空经济不再是单纯追求规模扩张的”风口”,而是被纳入”安全与发展并重”的国家治理框架之中。与此同时,国家发展改革委数据显示,我国低空经济市场规模预计2026年将突破1万亿元,2035年有望达3.5万亿元;中国民航局预测2035年市场规模同样指向3.5万亿元量级。万亿级的产业体量与”安全前置”的治理定调,共同勾勒出当前阶段”既要做大、更要管好”的政策底色。

从中央到部门,政策信号高度一致。民航局局长宋志勇在《学习时报》撰文指出,低空经济”十五五”发展要”在安全底线和发展高线之间找到平衡”,坚持”稳中求进”总基调,做到”飞得起、飞得稳”。2026年《政府工作报告》将低空经济划定为”国家新兴支柱产业”,标志着其从”新增长引擎”升格为支柱性产业安排,战略能级进一步提升。

二、法治护航:新民航法的制度红利

2025年12月27日,十四届全国人大常委会第十九次会议修订通过《中华人民共和国民用航空法》,自2026年7月1日起施行。新版民航法首次将”低空经济”写入国家法律文本,增设”发展促进”专章,明确300米以下低空空域的分类分级管理,并将以往”一事一批”的空域审批部分转为备案制。业界普遍认为,此举将低空经济从”依靠地方试点、部门政策推动”的探索阶段,提升至”有法可依、有规可循”的法治化阶段,为行业提供了稳定的制度预期。

在专项法规层面,2023年公布的《无人驾驶航空器飞行管理暂行条例》(国务院、中央军委令)已构建起无人驾驶航空器设计、生产、适航、飞行、监督的全链条管理框架,明确设计者、生产者须确保航空器具备紧急避让、降落等应急处置功能。2026年5月,川渝一体化低空运行管理服务平台上线,空域申请实现”一网通办”,在全国率先破解”审批繁、周期长”的难题。这些制度安排共同构成了低空经济”法治护航”的四梁八柱。

三、立规矩:低空经济标准体系建设

标准是”安全可运营”的度量衡。2026年2月,市场监管总局等十部门联合印发《低空经济标准体系建设指南(2025年版)》,将标准体系划分为低空航空器、低空基础设施、低空空中交通管理、安全监管四大领域,提出到2027年低空经济标准体系基本建立,到2030年相关标准超过300项,形成”结构优化、先进合理、国际兼容”的标准体系。行业人士评价,该指南以系统性标准化顶层设计为产业”立规矩、铺轨道”,标志着我国低空经济进入安全与发展并重的规范化新阶段。

值得注意的是,标准互认已成为区域协同的抓手。2026年3月,珠海、中山、江门、阳江四市联合发布《珠江口西岸都市圈低空经济标准体系建设指南(2026年版)》,这是全国首个跨区域低空经济标准体系文件,为区域航线互通、监管互认、产业协同提供了统一制度遵循。标准体系的全国统一与区域先行,正在同步推进。




第二章 产业基本面:万亿规模的底盘与结构

一、市场规模:跨入”万亿俱乐部”

综合中国民航局与国家发展改革委数据,我国低空经济已迈入”高速增长”阶段:2025年市场规模达1.5万亿元,较上年大幅增长;预计2026年突破1万亿元(不同口径因统计范围差异,与国家发改委及民航局的预测存在口径差异,本报告并列标注)。据证券时报报道,2026年被业界视为低空经济”从试点飞行迈向常态运营元年”。从细分市场看,2025年我国民用无人机市场规模约1761亿元,预计2030年增至4025亿元;2026年eVTOL(电动垂直起降航空器)市场规模预计增至95亿元,无人机运营企业近2万家,eVTOL年度订单总额超300亿元。

二、运营主体与飞行规模:快速增长的结构性变化

民航局披露的运营数据揭示了产业活跃度的持续攀升。截至2026年3月底,全国实名登记无人机超过380万架,操控员数量超过43万人;2025年无人机累计飞行4530万小时,同比增长近70%。产业主体方面,我国大中型无人机制造企业约1200家,运营企业超过4万家;农业无人机保有量超过30万架,服务耕地4.6亿亩。截至2025年12月30日,已有1081家企业完成登记注册,备案产品3623种,超529万架。这些数据表明,低空飞行已从”示范展示”进入”规模化日常”,对安全监管和基础设施形成了真实的承载压力。

三、产业链结构:从”产品创新”转向”体系能力竞争”

从产业链看,低空经济涵盖上游研发(高端芯片、高能量密度电池、复合材料、基础软件)、中游整机制造(eVTOL、无人机、直升机)与下游运营服务(物流、载人、城市治理、文旅)。行业共识认为,当前竞争已从单一”产品创新”转向”体系能力竞争”——适航能力、基础设施、运行保障、标准输出共同构成企业乃至区域的竞争力底座。峰飞、亿航、小鹏汇天等头部企业的机型取证进展,以及深圳、广州、上海等地的产业链布局,正是这一转向的微观写照。

就技术路径而言,低空航空器呈现多种路径并存、因场景而异的特征:eVTOL分为多旋翼(垂直起降、适合短途城市场景)、复合翼与倾转旋翼(航程更长、适合城际场景)等构型;载货与载人、有人驾驶与无人驾驶的适航要求差异显著。民航局指出,无人驾驶加客运的审查要求最高、适航取证时间最长,而有人驾驶、货运及轻型运动航空器的适航要求相对较低、取证周期较短。这种”分类分级、因物施策”的审定思路,使不同技术路线能够按各自节奏推进,也为企业根据场景定位选择适宜构型提供了制度空间。多路径并存既丰富了产业供给,也对适航审定和标准体系的弹性提出了更高要求。

四、区域格局:从”单点突破”到”多城竞合”

低空经济的区域发展呈现”龙头引领、多点开花”的竞合格局。广东以深圳、广州为核心打造世界领先的低空经济产业高地,深圳提出竞逐”低空经济第一城”并明确2026年产业规模超1300亿元;北京、上海、合肥、成都、重庆等城市亦依托产业基础与空域条件加速布局。川渝一体化低空运行管理服务平台的上线,则代表了区域协同治理的探索方向。区域竞合推动政策、资金、产业链加速集聚,但也带来标准、空域、航路协同的客观需求,进一步凸显了”全国一盘棋”制度供给的重要性。




第三章 “安全可运营”:三重转向与内涵界定

一、从”能飞”到”安全可运营”的跃迁

“能飞”解决的是技术可行性,“安全可运营”解决的是商业可持续性。二者的分野在于:前者回答”飞机能不能上天”,后者回答”常态化、大规模、低成本地飞行,是否安全、合规、可复制、可盈利”。广州首条常态化无人机血液运输航线之所以具有标志意义,不在于其单次首飞成功,而在于其”常态化”属性——医疗专用温控运输箱、全程可视化监控、智能调度与应急接管、数据实时回传,构成了一套可重复、可管理、可考核的运营闭环。

二、三重转向的内涵

第一重转向:政策逻辑从”放”转向”放管并重”。早期地方政策以开放场景、给予补贴为主,如今中央文件将”安全”前置,部门政策转向制度建设与能力建设并重。

第二重转向:产业重心从”造飞机”转向”造体系”。适航审定、空域管理、基础设施、标准互认、安全监管共同构成产业能否规模化放量的前置条件,产业重心由单一产品制造向全链条运行体系迁移。

第三重转向:发展节奏从”抢跑”转向”筑底”。民航局确立”先载货后载人、先隔离后融合、先远郊后城区”原则,反映监管层主动控制节奏、优先夯实安全与管理基础的审慎取向。行业节奏整体呈现”先筑底、再放量”的明确特征。

三、衡量”安全可运营”的四个维度

结合政策文件与行业实践,本报告提出”安全可运营”的四维衡量框架:其一,合规可飞——机型具备适航资质(TC/PC/AC),运营主体具备运营许可(AOC),飞行活动符合空域与备案要求;其二,风险可控——具备应急接管、避让、温度/状态监控等安全冗余,关键环节可追溯、可干预;其三,设施可达——起降、通信、导航、监视、能源补给等基础设施可支撑常态化运营;其四,商业可续——单航线成本与收益可核算,具备规模化复制条件。四者缺一不可,共同构成”从能飞到安全可运营”的评判标尺。




第四章 安全治理:制度、适航与监管能力

一、空域管理:分类分级与备案制改革

空域是低空经济的核心资源。新版民航法确立300米以下低空空域分类分级管理,建立垂直分层管理体系,科学划分300米以下G类空域与120米以下W类非管制区域,为不同飞行活动提供明确空间;同时将部分空域审批转为备案制,从制度上破解”审批繁、周期长”的痛点。川渝”一网通办”平台是审批改革落地的样板。业内同时呼吁,应加快制定低空空域管理专项条例,明确空域使用规则、监管职责与法律责任,实现”管得住才能放得开”。

二、适航审定:取证进程与”取证不等于运营”

适航审定是”安全可运营”的第一道闸门。截至2026年5月,我国已完成19个无人驾驶航空器型号审定工作,在审新兴航空器型号超过70个。头部企业取证进展显著:亿航智能EH216-S已获颁全球首张无人驾驶载人eVTOL型号合格证(TC)、生产许可证(PC)、标准适航证(AC),并取得国内首批载人无人驾驶eVTOL商业运营资质(AOC),成为”四证齐全”的企业,其长航程复合翼机型VT35正在推进审定基础定义阶段;峰飞航空V2000CG”凯瑞鸥”是全球唯一获TC和PC的吨级以上eVTOL航空器,2026年7月21日获颁AC单机适航证,成为全球首架”三证齐全”的吨级以上eVTOL,其5座载人版”盛世龙”计划2026年完成取证,5吨级模块化机型V50亦面向适航标准研制;小鹏汇天”陆地航母”订单超7000个,量产工厂规划年产能1万台,正在民航认证流程中。

需要强调的是,取证不等于运营。亿航EH216-S虽”四证齐全”,但仍处于商业化试运行阶段,规模化、常态化的载人运营仍需在空域、基础设施、安全冗余、公众接受度等方面持续验证。适航审定与产品创新之间仍存在协调需求——无人化、电动化、智能化对适航管理提出更高要求,审定标准体系与专业审定力量有待加强。

三、监管能力:从”人管”到”体系管”

民航局明确提出围绕”管住人、管住航空器、管住运营企业、管住服务保障链条”构建监管体系,部署通航安全专项整治,加强民用机场无人机安全防控能力建设。在技术监管层面,执行无人机实名登记激活、运行识别、唯一产品识别码等标准,确保低空航空器”可管、可控、可溯源”;落实低空飞行联合审查制度,推进通航飞行动态监控,完善应急处置机制。这些措施体现了从”运动式”向”体系化”、从”人工”向”智能”的监管范式升级。




第五章 基础设施化:让低空”飞得起、落得下、飞得好”

一、低空基础设施的内涵

低空基础设施是低空经济发展的”底座”,主要包括四类:起降设施(通用机场、垂直起降场、应急起降点、共享起降坪)、通信导航监视设施(5G-A/通感基站、北斗导航、低空监视网络)、能源补给设施(充电桩、换电、加氢等)与飞行服务设施(飞行服务站、调度平台、低空智能网联系统)。民航局提出加快构建”新型低空基础设施体系”,让低空经济”飞得起来、落得下、飞得好”。

二、信息通信支撑:低空网络的”隐形跑道”

2026年2月,工信部等五部门印发《关于加强信息通信业能力建设支撑低空基础设施发展的实施意见》,要求到2027年全国低空公共航路地面移动通信网络覆盖率不低于90%,面向城市治理、物流运输、文旅等领域形成一批典型低空应用场景。低空通信、导航、监视、气象的一体化保障能力,以及低空智能网联系统的互联互通,成为载货、载人规模化运营的技术底座。

三、地方实践:深圳与广东的样本

深圳在基础设施化上走在前列。按《深圳市低空基础设施高质量建设方案(2024—2026年)》,到2026年底建成低空起降点1200个以上、开通载人载货等商业航线1000条以上;2026年计划进一步建成起降点1500个以上、累计开通低空载货航线330条以上,低空经济产业规模超1300亿元。深圳还推动全市域智能融合低空系统(SILAS)上线,未来3年新增5G-A通信基站8000个、通感基站500个,实现全市起降点网络覆盖。广东层面,《广东省支持低空经济高质量发展若干措施》(16条)从低空安全、研发、适航、基础设施、金融、人才等全方位发力,支持通用机场、垂直起降场建设。

四、当前短板:网络化不足

尽管地方推进迅猛,全国层面基础设施仍呈”点状分布、网络不足”的特征。民航局明确指出:物理网络不足,起降、充电、通信、导航设施不够,尚未形成全国性或区域性网络体系;基础设施标准供给不足,缺乏统一规范和标准指引。基础设施从”单点可用”到”网络可达”,是”安全可运营”必须跨越的硬约束。换言之,没有一张贯通起降、通信、导航、能源的低空基础设施网络,规模化飞行既缺乏物理支撑,也缺乏安全冗余,所谓”常态化运营”便难以真正落地。




第六章 瓶颈与挑战:五大卡点剖析

综合政策文件、行业研判与本报告分析,当前制约低空经济”安全可运营”的瓶颈可归纳为五大卡点。

卡点一:空域管理——从”审批放管”到”精细治理”。 尽管备案制改革降低了准入门槛,但空域精细划设、动态调整、军地民协同、跨区域衔接仍不充分。高频次、多主体、广范围的飞行与有限空域资源之间的配置矛盾,要求空域管理模式由静态审批向动态精细化治理升级。

卡点二:跨城航路——从”单点航线”到”区域路网”。 目前多数航线为城市内点对点运营,跨城、跨区域航路的划设与衔接机制尚不成熟。广州—东莞国内首条跨城电商低空物流航线、深港澳跨境航线试验虽已启动,但”区域路网”尚未成型,成为载货、载人规模化扩张的物理掣肘。

卡点三:标准互认——从”各自为政”到”全国一盘棋”。 标准不统一导致跨区域运营成本高、监管协同难。官方明确要求强化央地统筹与跨域协同,“从源头防范标准间打架”,清理地方标准差异、交叉重复与冲突条款。珠江口西岸都市圈标准的先行探索,为全国标准互认提供了范本。

卡点四:适航审定——从”产品取证”到”体系支撑”。 适航审定力量与产业创新速度之间存在张力:在审机型超70个,但无人化、电动化、智能化的审定标准体系与专业审定人才仍待充实,审定周期与企业研发节奏的匹配有待优化。

卡点五:安全治理——从”应对风险”到”预防风险”。 无人机数量快速增长、飞行密度加大,低空安全风险点不断增加,传统监管模式难以应对,法规政策、技术标准、市场管理等配套体系仍需完善,智慧化、精准化监管能力有待提升。安全治理必须从被动应急转向主动预防、关口前移。

此外,关键核心技术”卡脖子”问题(高端芯片、高能量密度电池等)在一定程度上制约产品创新与产业升级,是贯穿上述卡点的底层约束。

需要指出的是,五大卡点并非彼此独立,而是相互耦合、互为因果。空域管理精细化不足会制约跨城航路的划设,跨城航路缺失又会放大标准不统一的成本;适航审定能力不足会影响机型规模化取证,进而制约基础设施的适配投入;安全治理能力滞后则使上述所有环节的推进都面临”放不开”的制约。因此,“安全可运营”的实现,不能靠单点突破,而必须依靠制度、设施、审定、标准、监管的协同推进,这也正是”筑底”阶段的核心任务。




第七章 场景落地:从试点到常态化运营

一、医疗急救:民生场景的标杆

2026年10月14日,广州市首个常态化无人机血液运输航线首飞:搭载医疗血液包的无人机从增城区血站出发,途经石湖卫生站中转点,精准降落南方医院增城院区,比地面交通节省约50%时间。为保证安全可控,航线采用医疗专用温控运输箱,确保血液制品全程处于规定温度区间并实时回传温度,无人机平台实现飞行全程可视化监控、智能调度与应急接管。这一案例被业界视为低空医疗物流”常态化、分钟级”时代的开端。此前,广东南海无人机运血累计里程已突破1万公里(2026年5月),低空医疗运输从个案走向规模化。

二、物流配送与城市治理:多场景并进

物流方面,南沙区首条外卖配送航线于2026年7月启动运营,深圳累计开通低空载货航线330条以上,粤港澳大湾区低空物流航线常态化商业运营已启动。应急救援方面,2026年7月广东无人机打通广西灾区通信”生命线”,接入用户超3万次,凸显低空在应急保障中的独特价值。广州还发布全国首个智能无人系统产业政策,开通国内首条跨城电商低空物流航线(广州—东莞),构建”海陆空”全空间未来产业生态。

三、载人交通:商业化试运行的谨慎推进

载人eVTOL是低空经济最具想象力的场景,也是安全要求最高的场景。亿航EH216-S”四证齐全”并在首批商业运营资质下开展试运行,香港亦将其纳入”低空经济监管沙盒X”项目;峰飞”盛世龙”计划2026年完成取证。但业界普遍清醒:载人运营需在空域、基础设施、安全冗余、公众接受度等方面持续验证,“先载货后载人、先隔离后融合”仍是主基调。载人场景的规模化放量,将滞后于货运场景一个阶段,这也印证了”先筑底、再放量”的整体节奏。

四、更多场景:文旅、巡检与农业的规模化价值

除医疗、物流、应急、载人外,低空在文旅、电力巡检、农林植保等场景已实现较大规模的常态化应用。农业无人机保有量超过30万架、服务耕地4.6亿亩,农林植保成为低空经济最早跑通的商业闭环之一;低空文旅观光、航空运动等新兴消费场景被民航局列为加快培育对象;电力巡检、交通巡查等城市治理应用则依托规模化、低成本优势持续扩容。这些场景虽安全等级要求相对低于载人,但恰恰是当前阶段验证运营模式、沉淀安全能力、培育人才队伍的主要载体,为更高安全等级的载人场景放量提供实践基础。




第八章 国际对标与启示

一、美国:市场驱动、FAA主导

美国低空监管主要由联邦航空管理局(FAA)承担,产业方向更多由市场力量驱动,政府统筹力度有限。FAA自2017年起实施《无人机系统整合试点计划》,探索无人机在低空空域安全、有效整合的方法;并与NASA合作推进模块化适航认证框架,于2023—2024年出台新的”动力升力(powered-lift)“适航类别及飞行员培训规则,将性能标准、飞行员资质、垂直机场整合纳入要求。

二、欧洲:统一框架、EASA统筹

欧盟以欧洲航空安全局(EASA)统一安全标准与适航规则,各成员国负责执行,形成”统一框架+成员国自主”格局。欧洲以”U-Space”数字化空域服务为核心,通过标准化接口实现飞行计划审批、动态信息发布与实时监控自动化的统一运行框架;EASA针对eVTOL等新型航空器制定渐进式适航认证规范。其优点在于安全标准统一、法规体系成熟,短板是各国落地节奏不一。

三、中国启示:制度优势与”中国方案”

与美国市场驱动、欧洲成员国分散执行相比,中国以”双司协同”(国家层面设立的低空经济主管机构)和”全国一盘棋”的标准、监管、平台建设,展现出统筹集中、统一推进的制度优势。适航审定、标准体系建设与场景创新同步推进,推动中国方案和中国标准走向世界,增强国际话语权和规则塑造力。对行业主体的启示在于:安全治理能力与标准输出能力,正成为中国低空装备参与国际竞争的核心竞争力。




第九章 发展路径与政策建议

一、“先筑底、再放量”的两阶段路径

基于”安全可运营”四维框架,本报告建议将低空经济规模化发展划分为两个阶段:

筑底阶段(2026—2027): 以制度建设、基础设施网络化、适航审定能力、安全监管体系为主要任务。重点完成:低空空域精细划设与备案制落地;起降、通信导航监视、能源补给设施从”点”到”网”;适航审定力量充实与标准体系完善;以医疗、物流、应急等场景验证运营闭环。此阶段”先载货、先隔离、先远郊”,以安全托底换取发展空间。

放量阶段(2028—2030): 在安全体系成熟、基础设施网络成型、标准互认贯通的基础上,推动载人场景、城区融合场景、跨城路网规模化放量,实现从”示范航线”到”区域路网”、从”单点盈利”到”规模商业”的跨越,向3.5万亿元远期市场空间迈进。

二、政策与行业建议

一是强化空域精细治理,加快低空空域管理专项法规出台,完善军地民协同与跨区域空域衔接,把备案制改革红利真正落到常态运营。

二是加快基础设施网络化,落实信息通信支撑政策,推动全国低空公共航路通信覆盖率达标,统筹通用机场、垂直起降场、能源补给设施布局,制定统一基础设施标准。

三是完善标准互认机制,健全央地统筹与跨域协同,清理地方标准冲突,推广珠江口西岸等跨区域标准体系经验,向国际输出中国标准。

四是夯实适航审定能力,完善无人化、电动化、智能化审定标准,充实专业审定力量,在守住安全底线前提下优化审定流程,避免”取证难”拖累产品创新。

五是构建智慧安全监管体系,落实实名登记、运行识别、产品识别码全链溯源,推进低空智能网联系统与飞行服务站互联互通,实现”可管、可控、可溯源、可应急”。

六是培育合规运营生态,引导企业完善内部安全管理、飞行审批、设备维修、人员培训制度,从严管理训练机构与操控员证照,实现人员资质和企业运行水平”安全托底”。




结语

低空经济从”能飞”走向”安全可运营”,是产业由青春期迈向成熟期的必然跨越,也是国家统筹”发展和安全”战略在产业层面的具体落子。中央文件将”安全”前置,不是给产业”踩刹车”,而是为万亿级市场”修跑道、装护栏”。对于行业主体而言,理解并顺应”先筑底、再放量”的节奏,把资源投向适航能力、基础设施、安全治理与标准建设这些”地基工程”,才能在下一轮规模化放量中占据先机。淞基科技(上海)有限公司、淞基信息通讯研究院、淞基新一代信息技术网研究部将持续跟踪低空经济安全治理与基础设施化的最新进展,为行业提供客观、严谨的研判参考。




主要数据来源

1. 中共中央、国务院《关于发展新质生产力的意见》(2026年10月)

2. 2026年《政府工作报告》关于低空经济”国家新兴支柱产业”的定位

3. 《中华人民共和国民用航空法》(2025年12月27日修订,2026年7月1日施行)

4. 《无人驾驶航空器飞行管理暂行条例》(国务院、中央军委令)

5. 市场监管总局等十部门《低空经济标准体系建设指南(2025年版)》

6. 工业和信息化部等五部门《关于加强信息通信业能力建设支撑低空基础设施发展的实施意见》

7. 宋志勇《推动低空经济健康有序发展》(学习时报,2026年5月)

8. 中国民航局关于低空经济市场规模、无人机飞行小时、适航审定等公开数据

9. 国家发展改革委关于低空经济市场规模的公开表述

10. 广东省人民政府办公厅《广东省支持低空经济高质量发展若干措施》《广东省推动低空经济高质量发展行动方案(2024—2026年)》

11. 广东省人民政府门户网站关于广州常态化无人机血液运输航线首飞的报道(2026年10月)

12. 深圳市《低空基础设施高质量建设方案(2024—2026年)》及相关规划文件

13. 珠海、中山、江门、阳江四市《珠江口西岸都市圈低空经济标准体系建设指南(2026年版)》

14. 亿航智能、峰飞航空(AutoFlight)、小鹏汇天等企业公开披露的适航取证与订单信息

15. 中国信息通信研究院《低空经济政策与产业生态研究报告(2024年)》及行业公开研究报告

16. 证券时报、新华网、人民网、中国经济网等主流媒体关于低空经济市场规模的公开报道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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